1.项目管理服务(PM) 模式的概念
在PM 模式中,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一般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从事下面的工作:1) 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2)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 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
一般而言,项目管理服务可以分为咨询服务型和代理服务型两类。咨询服务型只对业主提供建议,不直接指挥承包商;代理服务型则代表业主管理承包商,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在实际项目运作中,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模式种类是非常多的,核心就是项目管理服务商按照合同要求为业主提供其所必需的项目管理工作。1) 业主自身缺乏项目管理人才、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经验,需要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或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2) 项目管理服务属于咨询服务,不属于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约,通常是服务协议书,不是承包合同。3) 项目管理服务除咨询服务型和代理服务型以外,根据业主的需要还可以有其他一些派生的形式,如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招标投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 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组织可以是合格的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公司、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等。5) 项目管理服务可以避免非专业机构管理项目造成的弊端和经济损失。3.项目管理服务(PM) 模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优点
4) 材料管理。把因为质量、损耗、延误、丢失、恶意损坏或偷盗造成的开支降到最小。
7) 优化工程。识别不必要的开支,使每一项开支均取得最大的效益。8) 施工可行性分析。识别能够降低成本及提高效率的设计变更。9) 运行及维护的分析。提高效率和安全,使每一项潜在的收益最大化。10) 信息管理。提高沟通交流、档案管理、信息处理的效率。随着项目种类的增加和项目复杂程度的加深,业主单位除要求设计总体单位完成传统的总体设计以外,还对设计总体单位提出了许多涉及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1) 设计总体工作贯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联调、竣工验收各阶段,直至试运营结束。2) 设计总体单位的任务是自始至终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接口、限额设计、设计工作内外协调等工作负总责。3) 设计总体单位的总报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后勤服务。6) 参与业主主持的设备引进谈判,统一产品的规格与型号,配合业主设备选型,负责引进设备技术参数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协调全线工程各系统设计技术接口。7) 要求设计总体单位对单项设计的标段划分提出建议。以上情况说明,不少业主已经建立起对项目管理服务的需求,推行项目管理服务模式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条件。通过建立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实施步骤,明确相关内容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树立团队成员的项目服务意识,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PM) 模式的关键所在。